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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生态文明平顶山:
为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管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确保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合理行政,1月17日,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组织开展了新修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视频培训会。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
培训围绕《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修订)》等内容进行了剖析、解读,并从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概念、修订背景、修订过程及修订亮点,裁量基准和规则的适用及注意事项等六大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修订)》,将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要求环境执法人员在环境违法案件调查取证过程中,以裁量规则和基准为指导,全面调取有关违法行为和情节的证据,严格执法,依法行政。
通过培训,执法人员对裁量基准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裁量方式、金额计算,从轻、减轻、从重或(可以)不予处罚情形,以及裁量规则和基准使用、备案管理等有了更加充分的认识,提升了行政处罚工作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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